为深入推进“放管服”和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4月份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监理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在设区市设置考点的通知》(浙人社办法〔2018〕26号),将监理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下放给市地组织实施。这是继去年下放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又一次下放资格考试项目。监理工程师考试将在5月19日至20日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将在10月27日至28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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