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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辅导:各级监理组织的职责 2
编辑整理:中国注册监理师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8-5-30 9:27:45 打印

2、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职责
  2.1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根据所承担的施工监理任务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监理规章制度、监理办法和各种监理程序,并检查这些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及时发出有关指示;
  (2)审查与处理各种报告和文件(包括重要的变更设计、索赔、延期及支付凭证及重大技术问题等);
  (3)准时提交监理月报;
  (4)领导、帮助与检查各级监理工作,抽验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试验记录和计量支付;
  (5)负责监理人员的培训;
  (6)负责召开重要技术与合同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并就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7)参加合同段的工地会议和有关施工监理活动;
  (8)掌握工程动态,汇总各合同段监理业务报表,及时呈报业主,并归档;
  (9)负责对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中的含糊、异议提出解释或修正;
  (10)审查与任命各级监理人员;
  (11)组织全线监理网络,协调各级监理的工作;
  (12)参与设计文件会审与招标工作;
  (13)审批工程分包; www.Examda.CoM
  (14)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监理规划或计划;
  (15)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16)主持召开驻地办监理范围内的常规工地会议;
  (17)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对施工图中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提出报告,上报业主;
  (18)初步批准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并报业主批准;
  (19)联合各驻地办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20)检查各驻地办的平行试验、抽检试验、检测工作,并组建中心试验室;
  (21)参与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报业主批准;
  (22)参与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性能与数量,报业主核准;
  (23)参与审查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或工艺,报业主核准;
  (24)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报业主核准;
  (2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和修正计划,并转呈业主核准;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
  (26)检查驻地办的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工序检查和验收等活动,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监理质量;
  (27)审查承包人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
  (28)报业主核准后,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29)会同驻地办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30)报业主核准后,发布工程暂停(复工)指令;
  (31)对驻地办的工程计量资料进行检查核实;
  (32)审查中期支付证书,报业主核准;
  (33)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延期或费用索赔,报业主核准;
  (34)协助业主监督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发放及劳动安全。
  (35)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36)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或其它工程变更进行审核,并报业主核准;
  (37)编制总监办的工作月、季、年报;
  (38)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会同驻地办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初验;
  (39)签发交工证书 ;
  (40)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41)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2 工程部
  (1)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施工方案,审查承包人机械设备、人员进场是否与投标书一致;
  (2)负责解释、修正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中重要的遗漏、错误与含糊不清的问题;
  (3)负责解决施工中重大的技术问题,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4)审查与处理工程技术变更、指导、帮助驻地办搞好一般工程变更;
  (5)协助驻地办督促承包人建立与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6)抽检工程质量,掌握全线的工程质量动态;
  (7)协助合同部处理工程索赔;
  (8)编写监理报告中有关工程质量、技术性变更等内容;
  (9)会同合同部审查工程分包,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提出建议;
  (10)协助驻地办组织单项工程竣工检验;
  (11)完成总监或总监代表交给的其他工作。
  2.3 合同部
  (1)协同驻地办审查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机构设备、材料人员进场情况,并检查和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配合驻地办定期召开计划协调会议;
  (2)会同工程部、驻地办核对单项工程的数量,对有较大变动的工程数量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解释并修正合同文件中的遗漏、错误及含糊不清的问题,主持解决合同争端;
  (4)审核驻地办报送的支付报表及原始凭证,审核中期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
  (5)按期提交需报业主及有关单位的各种报表和监理报告等资料;
  (6)组织对延期与索赔的调查核实,并根据合同条款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提出处理意见;
  (7)指导驻地办确定变更工程的支付单价及合同性或政策性的调价;
  (8)组织全体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9)提供有关计量、支付、延期、索赔等方面的表格及证书,并指导驻地办具体实施;
  (10)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施工进度、计量支付、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等情况;
  (11)协同工程部审查工程分包;
  (12)承办总监或总监代表布置的其他工作。
  2.4 中心试验室
  (1)协助驻地办试验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仪器和设备以及人员构成,并检查承包人的仪器标定情况;
  (2)对承包人所作的控制指标试验进行核实或复核性试验,这类试验包括各类土、各类稳定土及稳定集料的最大干容重、强度及配合比,混凝土及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等等;
  (3)承担各合同段监理工程师送交的或提出的抽样试验;
  (4)承担工程部提交的抽样检查试验及定期施工质量检查试验;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试验标准与规程;
  (6)结合工程特点向各合同段发布补充、修改试验标准与规程,并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
  (7)编制各种试验表格或批准承包人的试验表格,提供有关各种试验统计报表及有关试验资料;
  (8)指导检查各驻地试验工作,抽检试验记录;
  (9)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重要的试验工作;
  (10)定期主持召开各级试验工程师和承包人试验室主任联席会议;
  (11)完成总监或总监代表布置的有关工作。
  2.5 行政文秘部
  (1)负责各种文件汇编、出版、翻译、归档和发送;
  (2)负责各级监理组织和监理人员的纪律监察;
  (3)负责行政管理,后勤管理工作;
  (4)负责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有关部室的各种报告、报表、文函的打印整理;
  (6)指导和检查驻地办的行政文秘工作;
  (7)完成总监或总监代表布置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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