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不妥之处和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工程设计单位的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交底书。
正确做法:工程项目经理部的主管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交底书。
(2)不妥之处:技术交底书提交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技术交底书应提交项目总工程师批准。
(3)不妥之处:经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审查后实施。
正确做法:经项目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
2.关键部位或技术难度大、施工复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的技术交底书应报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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