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辅导资料 >> 案例分析 >> 正文
2005年度监理案例分析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
编辑整理:中国注册监理师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8-5-7 9:00:41 打印

一、答案及评分标准(20分)

1、(1)妥当(0.5分)。

2)不妥(0.5分);

正确做法: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项目监理机构(或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1分)。

3)不妥(0.5分);

正确做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修订监理规划(1分)。

4)不妥(0.5分);

正确做法: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合同争议(1分)。

5)不妥(0.5分);

正确做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整理工程监理资料(1分)。

2、不妥之处:以双方提出的变更费用价格的均值作为最终的结算单价(1分);

正确做法:项目监理机构(或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一个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1分)。变更费用价格在工程最终结算时以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2分)。

3、不正确(0.5分);

理由:依据有关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分包单位有认可权(1分)。

程序:项目监理机构(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1分) 和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2分);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1.5分)。

4、不妥之处:由甲安装分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申请(0.5分);

正确做法:甲安装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提出(1分),再由总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1分)。

费用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1分)。

二、答案及评分标准(20分)

1、(1)不妥之处:凭以往经验进行安全估算(0.5分);

正确做法:应进行安全验算(1分)。

2)不妥之处:质量检查员兼任施工现场安全员工作(0.5分);

正确做法: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分)。

3)不妥之处:遂将专项施工方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0.5分);

正确做法: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经甲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1分)。

2、(1)妥当(0.5分);

2)主要内容:重新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1分);改进保护措施(1分)。

3、(1)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妥当(1分)。

2)不妥之处:签发《工程暂停令》(0.5分);

理由: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或只有总监理工程师才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1分);

正确做法: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1分),总监理工程师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1分)发出《工程暂停令》(1分)。

4、项目监理机构应重新进行复查验收(1分),符合规定要求后(1分),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1分),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1分);不符合规定要求,责令乙施工单位继续整改(1分)。

5、正确(0.5分);

理由:

1)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1分);

2)甲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建设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1分)。

三、答案及评分标准(20分)

1、不妥之处:建设单位接受并签发甲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1分);

理由:开工报审表应报项目监理机构(1分),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1分),并报建设单位(1分)

2、不妥之处:项目监理机构受理乙施工单位的支付申请(1分),并签发付款凭证(1分);

理由: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1分)。

3、不正确(0.5分),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影响了工程质量,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1分)。

4、(1)不妥之处:未按时限备案(0.5分);

理由:应在验收合格后15日内(1.5 分)备案。

2)不妥之处:要求乙施工单位在承重墙上按示意图开车库门洞(0.5分);

理由:开车库门洞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1.5分)。

5、(1)对建设单位应予处罚(0.5分);

理由:未按时备案(1分),擅自在承重墙上开车库门洞(1分)。

2)对监理单位不应处罚(0.5分);

理由:监理单位无过错(0.5分)

2)对甲施工单位不应处罚(0.5分);

理由:甲施工单位无过错(0.5分)

2)对乙施工单位应予处罚(0.5分);

理由:无设计方案施工(1分)。

四、答案及评分标准(20分)

1、(1)要求建设单位另行支付工程保护措施费不合理(0.5分),因为该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或属施工单位支付的费用)(1分);

2)要求建设单位另行支付安全防护费不合理(0.5分),因为该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或属施工单位支付的费用)(1分);

 


网上辅导:
为帮助参加2008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中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网聘请国内顶级的辅导专家教授主讲2008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学员可随时报名参加学习,学习期限一直到考试结束,并可享受24小时权威专家在线答疑服务。立即报名 详细了解
 建筑工程类考试:
注册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岩土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注册建筑师 | 一级建筑师 | 二级建筑师 | 咨询工程师 | 设备监理师 | 土地估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注册结构师 | 一级结构师 | 公路造价师 | 物业管理师 | 公路监理师 | 城市规划师 | 环保工程师 | 质量资格考试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友情链接
注册质量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考试 注册建造师考试

注册土地估价师

会计职称考试 注册税务师 北京自考网 医学考试 报关员
注册设备监理师 二级建造师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上海自考网 执业药师 报检员
注册监理工程师 一级结构工程师 投资项目管理师 注册物业管理师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南方教育网 执业医师 单证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级结构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考试 注册咨询工程师 证券从业资格 经济师考试 野三坡旅游 卫生资格 跟单员
注册安全评价师 一级建筑师考试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期货从业资格 审计师考试 教育黄页网 卫生职称 外销员
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级建筑师考试 环境影响评价师 职称英语考试网 银行从业资格 价格鉴证师 北京考试网 执业护士 会计证
注册结构工程师 房产经纪人考试 公路监理工程师 企业管理咨询师 企业法律顾问 国际商务师 社会工作师 证券考试 统计师
注册岩土工程师 房产估价师考试 公路造价工程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 证券资格考试 管理咨询师 人力资源师 考试书店 物流师
Copyright © 2000 - 2006 WWW.JIANLI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监理工程师考试网 京ICP备05050329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市区9321信箱 中国监理工程师考试网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信箱:webmaster@jianlishi.com
中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网 | 环球教育 | 中大教育 | 树人教育 | 携手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