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条件仍按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符合免试条件只考两科的,则必须一次性通过应考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
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13日至14日,各科目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5月13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5月13日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4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
相关法规
5月14日下午 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4个考试科目中,“建设工程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请考点给每位考生发2张16开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需携带2B铅笔、橡皮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计算器(无声、无编缉存储功能)。
有关教材和培训事宜,考生可直接拨打电话:010-63714668 /63712998 /63717880 /63714808
| 建筑工程类考试: | |||
|